2月1日,原本是26歲周某和她五個月大的女兒回福建老家過年的日子。但1月29日下午6時許,母女倆卻在乘電梯下樓時不幸身亡。而她們準備乘坐的這部電梯1月28日剛剛通過西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院的年檢。
又是一起“電梯吃人”事故,悲劇給即將來臨的春節(jié)安全敲響了警鐘。除此之外,吊詭的個案還有諸多的懸疑待解,記者調查顯示,“吃人”的電梯出事前一天才完成設備年檢,按理說才年檢了的,電梯應該是安全可靠,至少短期內不會出現(xiàn)安全故障。當然,電梯到底有沒有進行年檢,或者如何進行的年檢,其中的細節(jié)還有待進一步調查。倘若沒有年檢,涉及電梯質量維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,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,事故的性質便不一樣了,這也是為何小區(qū)以及電梯生產(chǎn)企業(yè)、維保機構都聲稱年檢的根本原因;相反,如果是年檢了,沒有發(fā)現(xiàn)問題,則又難以逃脫“人禍”的嫌疑。
毫無疑問,年檢并非“電梯吃人”免責的擋箭牌,作為電梯質量安全管理的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,它并不是確保安全的天然“保險鎖”,關鍵是這一措施能不能使得電梯的安全系數(shù)提高到令人放心的程度。就個案而言,有一點是可以肯定,既然警方已經(jīng)排除他殺可能,罹難的母女墜亡在電梯的轎廂頂部,就只有一個可能,即轎廂與樓層梯門的打開并不同步,這是電梯的安全系統(tǒng)故障。事實上,這樣的故障并不是孤例。
“電梯吃人”事件頻發(fā),通常有四大因素:設計與生產(chǎn)質量缺陷、安裝不當、維修保護不及時、維護與使用不當。這四大因素在電梯使用中是相互影響的,并且涵蓋了生產(chǎn)、入市、安裝、維護、日常管理,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,哪個環(huán)節(jié)出現(xiàn)漏洞,都可能導致致命的事故。當前,電梯的這些環(huán)節(jié)都是分離的,生產(chǎn)、安裝、維護都由不同的主體承擔,鏈條長,責任不明晰,缺少對安全擔責確切的主體,也弱化了電梯安全保障的壓力。很明顯,一個單純的維保與年檢制度,難以堵塞電梯安全所有的漏洞。
對電梯的安全管理應從法律、政策層面入手,更突出電梯產(chǎn)品與服務的公共安全屬性,圍繞提高電梯產(chǎn)品和安全運營的質量,設計出更科學、更合理的安全保障體系。首先,電梯生產(chǎn)、安裝與維護更宜一體化,而不是分成若干個環(huán)節(jié),任由市場提供服務。其次,完善責任認定和懲處以及配套的保險機制,如電梯質量安全檢測評估機制、強制召回、強制更換等??傊?,需要重新調整電梯安全管理思路,倒逼電梯生產(chǎn)、運營服務形成安全自我堵漏的能動機制,而不是僅僅滿足于一個年檢標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