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(yī)院的電梯總是人來人往,擁擠不堪,且人們警惕性又差,男子葉某正是利用這點,屢屢隱藏其中,在乘坐電梯的眾多人群中尋找機會,伸出黑手,竊取錢財。2017年6月26日,安徽省舒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葉某犯盜竊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。
被告人葉某,70后,舒城縣人,曾因行竊被行政拘留及判刑。經審理查明:2016年7月1日9時20分許,被告人葉某在舒城縣人民醫(yī)院住院部電梯內,竊得陶某褲子口袋內現金2000元。2016年12月11日9時30分許,葉某在舒城縣人民醫(yī)院住院部電梯內,以攜帶的塑料袋為掩護,從鄒某背包內竊得錢包一個,錢包內有現金300余元、身份證等。2016年12月21日8時10分許,葉某在舒城縣人民醫(yī)院住院部電梯內,竊得李某褲子口袋內錢包一個,錢包內有現金500元、身份證等。2016年12月23日16時20分許,葉某在舒城縣人民醫(yī)院住院部電梯內,欲竊取李某財物時被醫(yī)院安保人員現場抓獲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在公共場所多次扒竊他人財物,且數額較大,其行為構成盜竊罪,被告人葉某曾因盜竊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。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,在刑滿釋放后五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,構成累犯,依法應當從重處罰。被告人葉某,當庭自愿認罪,并且主動退出全部贓款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。綜上,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性質、情節(jié)、社會危害程度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規(guī)定,判決被告人葉某犯盜竊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。